人民网海口1月15日电 (李学山)海南省政协八届一次会议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民革海南省委会主委陈马林向大会提交《关于加快海南省乡村振兴工作地方立法的建议》,建议海南充分行使经济特区立法权,为全面振兴乡村提供法治保障。
全面振兴乡村,法治是重要保障。陈马林委员说,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为细化落实该法的有关规定,把本地行之有效的乡村振兴政策法定化,广东、浙江等近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乡村振兴的省级立法。各地的乡村振兴省级立法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强大的制度支撑,有力地促进和保障了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海南农业人口占60%以上,农村土地占比80%以上,乡村振兴在建设高标准自由贸易港中扮演重要角色。但海南省在立足自由贸易港包含广大农村地区的实际,充分行使经济特区立法权,为全面振兴乡村提供法治保障方面,与广东、浙江等在乡村振兴省级地方立法已走在前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比,显属缓慢落后。
为此,陈马林委员建议,将《海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列入海南省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中的“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列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中的“计划审议项目”。由海南省司法厅及时跟踪了解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的起草进度,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加快工作节奏,尽早提请省人大审议。
“乡村振兴工作省级地方立法不仅是对国家乡村振兴促进法的细化,也是本省范围内需要规范的乡村振兴事项的立法保障,需要借助互联网,鼓励全社会广泛参与、找准海南省乡村振兴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凸显立法的精准性与有效性。”陈马林委员同时建议,由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利用互联网构建开放的立法平台,广泛征集社会建议,进一步提升立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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